<我的個人哲學筆記>

Posted on Dec 12, 20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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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守則

以下所有沒有特別寫,都是在內心的運作,除非特別註記是外在行為。

哲學只作為自己研究自己的工具,如果你當成知識作為分享,那完完全全是另一回事,任何人都無法體驗你的經驗,這也意味著你用來描述個人哲學的詞語,對他人可能有完全不懂的意義。當然,並不是這件事情做不到,只是太容易做錯了。

不要輕易有 “這是正確的” 的想法,但卻要隨時有 “這可能是錯誤的” 的想法

舉個例子來說,就像寫程式碼一樣,如果可以輕鬆完成目前的需求測試,的確可以說是 “正確的”,真的是這樣媽?

哪天擴充需求、更改架構、轉交一個比你菜或是比你有能力的人,一樣能夠說這是 “正確的”?顯然不行,或許正確根本就不存在,但是錯誤本身則可以很輕易的就舉出反例。

在一個極大的複雜系統當中,確認正確要確認所有元件都是正確的,但是錯誤則只要找到一個地方就可以了,這是綠邏輯論述的形式。

上癮和勒戒必須成為日常,其中必定要伴隨懺悔

不得不說,人類真的很厲害,會發明各種讓自己快樂的方式,而做這些事情本身就能帶來快樂,不需要其他誘因來刺激,我會形容這些是 “Drug Like” 意思就是像毒品的本質一樣。而勒戒的部分就是讓你看見沒有這樣事物時的後續反應,也就是參透這件事情本身的 “副作用”,你才能真正知道這件事情對你來說的意義。

下個階段就是選擇,選擇的意思在我的觀點上不單單只是個人意願,更像是一種知道 Tradeoff 之後還要選擇繼續做的意識。像是你已經知道你不喜歡你現在的工作,但是辭職不幹這種選擇意味著你同時失去收入,卻也得到更換的機會,清楚意識到這兩件事情是打包選擇的,當這種意識夠清楚時才叫做選擇。

用簡單的話來說,知道選擇的後果同時也要知道不選擇的後果,這個時候選擇才可能是選擇,不然就只是單純的衝動。當知道這些事情之後,你就會知道和自己懺悔這件事情是多麽重要。

我想:「日常最容易被誤用的字就是 “我”」

我的意思取決當下的語境,也就是和你對話的人,還有對話本身的上下文。不存在固定的我,我本身只是反射世界的一種簡寫。

信任別人是信任自己的同義詞

信任別人同時意味著 “你相信那個信任別人的自己",這兩者本身是打包的,但是很少人意識到,就連我自己雖然能覺察這樣的看法,但是卻也很難做到。

愛、夢想、幸福與快樂固然重要,但是我常常誇大這些的價值並同時縮小它們的運行範圍

我會成為我看的東西、我感受的東西、我執行的行為、我的信仰…etc,這一切的總和。它們是我(實體),但不是我(存在)

所謂的錯誤有兩種模式,以偏概全和以全概偏

不要說別人沒有邏輯,邏輯本身是先驗的,而要思考訊息的傳遞在哪裡出錯了

愛是一種精神信仰也是一種存在,但從來不在這裡、也不在那裡,是一種臨在

這句話基本上我不多描述一點,一定會覺得我在公三小,哈

我們先講一個小故事作為引導,忒修斯之船是一艘具有紀念性的戰船(可以去查 wiki 詳細的故事),隨著時間的流逝,船上的木頭一一因為壞掉而被更換,直到最後再也沒有一根木頭是原來的那艘,這樣這艘船還是原來那艘嗎?

故事還有許多變體,比如說有個商人慢慢收購那些壞掉的木頭,又重新拼起來那艘船,那樣具有意義的是新的船還是這艘舊的船?

應該大腦打結了,其實把這個故事放到現代會更好瞭解,比如說 Facebook/Google 這些公司,裡面的員工來來去去,你會說換了一批人這些公司就變了嗎?不會,因為這本身是一種精神(運作模式是精神的聚合體、資金股票則是對這個集體精神的信仰的實際顯現)。

我對愛的描述也和這些道理一樣,本質是一種精神信仰,端看你是否在這種精神信仰之中,不會因為你在戀愛中還是不是戀愛中、已婚或是未婚、是大企業老闆或是殺人魔。